怀远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刘 俊
2022年5月10日
长期以来,先进典型宣传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经验宣传、思想引领、组织教化作用至关重要。2014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前往河南省兰考县考察,并指出:“我希望通过学习焦裕禄精神,为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正能量”,这一表述充分彰显了做好先进典型宣传的时代意义。
多年来,怀远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工作的规律特点,认真挖掘总结,精心选树培育,广泛宣传推广,相继推出了一批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影响的先进典型。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怀远县局共有17人次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这其中更是涌现出了以“二级英模”孙伦正、陈东君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受到了省市主要领导的亲切接见。这些典型,对于全县公安队伍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树立公安民警的正面形象收到了典型引领的显著成效,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五化”,即“系统化储备、个性化总结、动态化提高、立体化宣传和制度化巩固”。
系统化储备,倡树正气,催生典型“层出不穷”
在选树典型时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系统化挖掘储备先进典型。县局把贴近民警实际、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调研挖掘、全面掌握情况作为搞好选树典型工作的前提基础,致力于建立政工部门和基层所队上下衔接、各警种互联互通的典型推荐储备体系,把那些在全局各项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能够以身作则、具有培养前途的集体或个人,根据平时掌握和年终考核全部纳入到全局典型储备库,特别是省厅从2014年开始的“4+1”岗位争先活动以来,县局每月在全县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和基层一线单位中评选20名“优质文明服务之星”、“严格公正执法之星”、“岗位标兵”(简称“两星一兵”)和每月向市局推荐1名“两星一兵”,年底根据绩效考核成绩评选出10个左右的“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按照工作性质分为机关、刑侦、治安、交警和其他等分门别类登记、确定重点,分层指导、整体推进,根据不同时期公安中心工作和时代的需要,适时推出各类典型,为公安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地精神动力。
个性化总结,提炼特点,做到典型“百花齐放”
个性化总结培养典型,充分挖掘其丰富的思想内涵。县局对所涌现出的各类典型,首先依据他们工作的特点进行准确定位和事迹分析,坚持既尊重其个性的真实,不人为拔高,不刻意造作。例如,给“二级英模”原刑警大队重案中队队长谢辉定位在“刑警的苦与乐”上;给“二级英模”原陈集派出所所长张启彬则定位在“亲民爱民”上,提炼出“小、大、苦、乐”四个字,即“心系群众,默默无闻做‘小’事;营造和谐,治安防范谋‘大’安;扎根基层,乐于奉献当‘苦’警;知荣明耻,克己奉公为‘乐’事”;给“二级英模”原责任区刑警一队刑警左成亮定位在“80后青年楷模”;给“二级英模”原交警大队长陈东君定位在“拼命三郎”;给“二级英模”新城所所长孙伦正定位在“全能所长”。给他们注入了“精、气、神”,还有“全省十大爱民模范”刘军兵、“全省十大服务先锋”孙涛、“全省十大忠诚卫士”程群、邹鹏等都各有特点,例如孙伦正,辖区村民是这样评价他的:我们习惯喊他孙伦正,不喊所长,因为经常在村间地头见到他,无论有什么事,只要给他说,就有处理结果,我们信任他,他就是一个“全能所长”,没有分内分外事之说。其次,他们在先进事迹的采写方面下足功夫,注意挖掘其内涵的本质,将典型身上的闪光点和所体现出的深层次内涵,进行深入梳理和研究,使典型实践上升为理论概括,典型特色上升为经验指导,突出了典型本身的先进性和持续性,增强了典型宣传的认同感和说服力。
动态化提高,跟踪培养,确保典型“永不褪色”
遵循客观规律特点,动态化提高升华典型。县局努力探索把握典型成长进步的规律特点,坚持从基层做起、从基础做起,对于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先在小范围、低层次进行宣传推广,在具备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后,再向更宽领域和更高层面动态化逐步推开,跟踪培养,确保了推树的典型立得住、站得久,让广大民警信得过、学得来。比如在宣传推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省十大爱民模范”派出所所长孙伦正就采取了上述做法,2007年他从武警部队转业,县局聘用他为警务实战技能教官,表现非常突出,政工部门开始有意识地跟踪培养,一直到现在把他培养成全国先进典型,其他先进典型培养也是如此。孙伦正在部队和地方曾先后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受到各级嘉奖25次,连续8年被怀远县公安局评为教育训练先进个人,2011年至2013年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3年被怀远县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安徽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系统优秀教官,2015年荣立个人二等功并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杰出人民警察”,2016年被评为蚌埠市劳动模范,同年被蚌埠市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县总工会成立“孙伦正劳模创新工作室”。
现在,县局培养的典型都走上了各单位的领导岗位,“十大忠诚卫士”邹鹏、“二级英模”孙伦正于今年上半年先后走上了县局领导岗位,他们为全局民警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充分彰显了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
立体化宣传,学习推广,促使典型“光芒四射”
在宣传推出典型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到立体化宣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帮助新媒体实现即时性、交互性的同时,也将平面媒体、广播电视媒体通过文字、图片、声音、画面等传递信息的功能集大成,不仅通过数字化处理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到受众,更在信息的呈现形式上,给予受众更大的自主选择权。传统媒体共同构建的宣传架构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先进典型宣传的需要,以短视频为代表的声音、图像、文字的碎片化集合受到受众,尤其是年轻受众更大范围的欢迎。
典型的宣传过程既是多种资源、多种手段相互整合的过程,也是典型精神再次挖掘、深度推广的过程。县局主动出击,坚持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以“两微一端”(即微博、微信、客户端)、H5等微媒介传播和电视媒体、报刊杂志、公安网、内部刊物相结合的方式,对推树的各类典型进行多层次、立体化、高密度的集中宣传,营造浓墨重彩、大张旗鼓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在宣传张启彬时,他们主动和新华社安徽分社联系,他们被张启彬的事迹深深打动,专门派出记者赶赴怀远采访,编发了通稿和内参,中央、中宣部和公安部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中宣部牵头《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和《法制日报》等14家国家级媒体采访报道张启彬事迹,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时代先锋”栏目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连在外地打工的怀远老乡看后也纷纷打电话回来表达对人民警察的敬意;在宣传孙伦正时,主动邀请《人民公安报》社记者海小墨来怀采访,她深入田间地头,寻常百姓家里,获得了大量的鲜活的第一手事迹素材,在结束采访后,她说这是她近几年采访活动中最感动的一次;在宣传县局刑侦大队这个典型群体时,县局与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天网》栏目编导进行了良好的沟通,两年里,他们先后三次赶到怀远,深入实地采访,制作播放了刑侦部门成功处置“2·01”绑架案的《危险的旅客》、破获三年前命案积案的《深井孽情》和疯狂抢劫并暴力袭警的《凌晨里的非常监控》等三期专题节目,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也为怀远警方蠃得了“破案神速”、“人民卫士”等荣誉称号。
制度化巩固,健全机制,永葆典型“智勇忠诚”
建立健全选树典型的长效机制,制度化巩固发展典型。典型既是树得起的标杆,更是学得来的榜样;既要通过宣传来学习推广,又要靠制度来巩固发展。怀远县局着眼于典型宣传长效机制建设,从领导体制、运作体系、策划组织、层次界定、申报审定、宣传渠道等多方面入手,制定建立起了典型发掘储备、总结培养、推荐评选、宣传推广、考核奖惩、领导联系点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和措施,使典型宣传工作更加科学完备。他们先后出台了《怀远县公安局选树典型工作实施方案》和《怀远县公安局表彰奖励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
多年来,在怀远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局政治部的大力支持下,怀远县局在典型宣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两年被县委宣传部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被市局评为“年度绩效考核先进单位”,3名从事公安宣传工作的同志被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国公安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新闻作品也多次获奖。
做好新时期的公安典型宣传工作,怀远县局有四点体会:一是必须始终坚持高举旗帜,服务大局,坚持一切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一切围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使宣传典型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紧扣中央和公安部、省厅、市局和全县的中心工作来谋划、来部署、来展开。只有这样,典型宣传工作才能坚持方向,与时俱进,时刻保持强劲动力。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善于抓宣传工作,这是做好宣传工作的关键之关键,这也是宣传部门工作人员最深的体会。三是必须始终坚持健全机制,特别是落实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宣传经费的保障措施。宣传经费得到县局充足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让工作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宣传工作中去。四是必须始终坚持凝聚合力,齐抓共管,有效形成县局党委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抓总,全局共同参与的典型宣传工作大格局。只有这样,典型宣传工作才能得到大家的关注和支持,才能富有成效、抓出特色,推动典型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为新时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继续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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